1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,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,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。
2、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,在享受政策待遇的同时,按 双一流 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的副高专家5万元的标准标准发放人才津贴;博士研究生和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的正高级专家10万元的标准发放人才津贴,人才津贴3年内分两次计发,第一年考核合格发放50%,第二年考核合格发放50%。
3 双一流 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家医院提供公寓楼一套(价格按医院内部集资标准计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