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龄 35 岁以下。近 5 年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发表 SCI 论文 1 篇及以上。
备注:1.如引进博士临床专业水平突出,可提升我院重点病种及中西医结合诊疗能力,促进亚专科新技术发展、新项目取得,或为重点学科急需或紧缺人才,通过临床专业水平考核后,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。
2.如发表论文存在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时,如 IF≥10 分排名前三的并列作者或后三的通讯作者予以认可;如 IF≥6 分排名前二的并列作者或后二的通讯作者予以认可;如 IF<6 分排名第一的并列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予以认可。